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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大利亚发布新规 输澳水产企业须谨慎 5-15
来源:第十五届中国国际(厦门)渔业博览会    http://www.fishexpo.cn  分享到:0

近日,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(DAWR)发布通告(IFN:07-17)要求:自2017年4月19日起,调整隶属关税代码(ICS):03035900 90目录下进口水产品的监管措施,加强检验并检测组胺项目。

  根据澳大利亚新规,进口水产品单位重量中含有鲭科(SCOMBRIDAE)、鲯鳅科(CORYPHAENIDAE)、蓝鱼科(POMATOMIDAE)、鲹科(CARANGIDAE)、鲱科(CLUPEIDAE)、鳀科(ENGRAULIDAE)、竹刀鱼科(SCOMBERESOCIDAE)成份大于300g/Kg的情况下,相关进口水产品将要实施“进口食品检查计划(IFIS)”措施。

  澳大利亚是湛江市水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,为确保对澳大利亚等国出口水产品贸易正常,我市相关水产品出口企业应关注并熟悉了解澳大利亚新规要求,加强水产品出口质量监管,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,提高外贸风险防范能力,确保我市出口水产品符合输入国的法规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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